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食糖、蔬菜制品、饮料、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8大类,共206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202批次,不合格4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9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62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356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现将《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修订草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为做好天津市食品安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凝聚社会智慧,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市食药安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食品安全“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食药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卢旺达共和国农业与动物资源部(以下称卢方)有关卢旺达干坚果输华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卢旺达干坚果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有关俄罗斯黑麦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黑麦粉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以下称俄方)有关俄罗斯麦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麦糁进口。